基督徒可以離婚嗎? 一點不同的認知 (更新+告知!!!)

Posted: 2009 年 08 月 11 日 in 感動
2012年4月19日更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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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了David Pawson牧師講的婚姻與離婚的講道 (Link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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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我之前的看法 (在下面) 太幼稚太不全面了
如果帶給任何人任何錯誤的誤導, 請大家原諒, 有求主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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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David Pawson牧師的講道後, 我意識到幾件事情
婚姻真的不是以人的standard來衡量的, 而是以神的standard來衡量的
所以無論我們想為自己或朋友找任何的藉口, 都是不切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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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聽他的講道中, 我終於意識到要放下一切跟隨耶穌是多麼的不容易
要面對生活中已有的模式和現況, 悔改來跟隨神的心意確實是要有很大犧牲的
就像那個有錢的少年人悠悠愁愁的離開耶穌了, 我現在就是這種心情
雖然我自己並沒有離婚的問題 (目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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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對於這個Topic, 我只能說我不知道答案了
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離婚???
我只能說, 每個當事人要自己來問主了
主若是說要悔改, 就要離開不合神心意的生活方式
不過這真的可能意味著目前一切的生活現況都會被推翻了
所以………… 請自己問主吧, 不要在網上找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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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聖經來說, 除非另一半死亡, 否則以神的眼光來看婚約仍在
(David Pawson要解釋的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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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仍然保留之前我寫的
但是現在我自己都無法全然認同以下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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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現今的教會中有一大部分人都會有同樣的困擾
不過, 這也就是跟隨耶穌與跟隨自己的差別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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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買了一本書, 叫"The challenge of Disciplined life, Money, Sex and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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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提到了一些關於離婚方面的解釋
所以我也參考了聖經
把所有的經句都列出來
供你自己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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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解釋是一般牧師沒有說過的層面
提供一下, 大家可以用來參考
但是一定要看了以後, 多方面查考聖經, 再仔細思索
而且, 請你把整篇看完, 不要跳著看重點, 否則你會誤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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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眾多人都知道有關離婚的規條, 非常之著名的
聖經裡說:
馬太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 凡休妻的,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 就是叫她作淫婦了.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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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經文乍聽之下好像是說, 如果你(休妻) 離婚了, 如果不是對方有外遇(犯淫亂罪), 就是使另一半作淫婦了. 而且人若與離婚的再結婚, 也是犯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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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 人生一生中只能有一次婚姻, 除非是喪偶
聽起來真的很恐怖, 如果妳嫁給了一個隱藏性的性變態或施虐狂
因為只要他不犯淫亂, 那妳就一生要與這種人共渡
就算是妳離婚了, 也沒權力追求自己的幸福了
雖然有永生的救恩, 但是這輩子已經沒有再享受婚姻幸福的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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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以字面上的意思來翻的話, 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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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聽起來怪怪的, 一直以來我都有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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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好像與樂意赦免我們一切罪, 並切賜我們機會去重新經歷美好人生的主耶穌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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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了解聖經, 就常常不能只從字面去了解
就像耶穌說要我們把引人犯罪的肢體器官砍掉一樣
正常的基督徒都會去會意, 而非實際去執行
所以, 我們要了解當時耶穌那樣說話時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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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提到的書裡, 有這樣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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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那個社會(第一世紀甚至更早期), 是完全男性主義的社會
當時的以色列男人可以隨意休妻, 見下面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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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4:1 人若娶妻以後, 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 不喜悅她, 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 打發她離開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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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據說當時的有些男人心很惡毒, 可以因很小的事情就把老婆隨意休掉
而且這種休妻不需要任何法律與宗教儀式, 只要有見證人(多半也是男方的親友) 就夠了
也就是說女性只有承受的立場, 無法反駁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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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那個社會的女性沒有受教育, 沒有工作能力, 就算是有能力也不被社會接受
所以如果被逐出夫家, 就只能流浪街頭 (不見得每個人都有娘家可以回的)
如果無法謀生, 就只能迫不得已靠自己的身體賺錢
所以, 就是作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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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指, 在那個時代的社會裡, 如果丈夫休妻, 就等於逼她去賣淫了, 因為普便來說, 那時的婦女無法自立更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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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為啥路得只敢低著頭跟在僕人後面撿稻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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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這是語言與歷史背景的差異, 翻譯後造成的直譯性誤導
翻譯並沒有錯, 但是以Chinese這樣直接看起來會產生另一種理解
(中文聖經中的直譯誤導還挺不少的, 因為翻譯時的年代背景與用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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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並不是說, 在外遇以外原因離婚的人就都是犯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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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問, 你怎麼確定呢? 你怎麼知道這不是你自己誤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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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簡單, 因為聖經裡真的有寫離婚的人可以再嫁!!!
(我自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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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 牧師們都沒有提過這節經文
為甚麼呢???? 你們這些讀神學院的牧師為啥不多用點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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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4:1 人若娶妻以後, 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 不喜悅她, 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 打發她離開夫家
申24: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 可以去嫁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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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沒有說是因為淫亂而離婚, 只是因為丈夫不爽, 拋棄妻子
(真的要為以前世代的那些惡男人向女性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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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到, 寫得很清楚!! 可以去嫁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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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 申命記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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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4:3 後夫若恨惡他, 寫休書交在她手中, 打發她離開夫家, 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申24:4 打發她去的前夫, 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 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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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第一任丈夫不可以在娶她回來, 耶利米書也應證了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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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3:1 有話說, 人若休妻, 妻離他而去, 作了別人的妻, 前夫豈能再收回她來. 若收回她來, 那地豈不是大大玷污了麼. 但你和許多親愛的行邪淫, 還可以歸向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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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知道為啥不能再重歸於好, 但是申命記24:4節的 “玷污" 兩字應該有爭議性
聖經顯然沒說是被誰玷污, 是因為她的第二任先生死後或休她之後, 她做了妓女被玷污呢? 還是因為她再嫁人了, 所以對於主動休她的丈夫就算是玷污了?
然而, 除了她第一任丈夫以外, 其他男士還是可以再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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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休她的第一任丈夫如果在她未再嫁或者未做妓女前, 再娶她回來, 這樣可不可以, 聖經似乎並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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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聖經允許因為淫亂以外的原因離婚的人去再娶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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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變態真的是結婚後才能被發現
何況, 有些家庭安排的婚姻, 如果是被安排給會打罵虐待老婆的先生, 就等於這位女性一輩子失去幸福的權利了
這樣, 真的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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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 如果耶穌連釘祂十字架的人都願意饒恕的話…
聖經中又常常提醒我們, 神是慈愛的天父, 我們是祂的孩子
連天下肉身的父母都會希望自己孩子能夠幸福
何況是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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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到底甚麼是合神心意的?
另外, 有一個經典的例子, 也是耶穌自己說的
當法力塞人來控告耶穌在安息日治病, 並控告祂的門徒在安息日掐起路邊的麥穗來吃時
耶穌告訴祂們一個真理的原則: 在安息日行善行惡, 救命害命, 哪樣是可以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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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明顯, 當然是救人
雖然在謹守律法的人來看是觸犯了安息日, 然而, 神所說的守安息日並不是他們所想的那樣
就如同神所喜悅的婚姻也不是虐待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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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對有些在受虐婚姻中的女性來說, 離婚無疑的是一種拯救
因為心如石頭一樣硬的男人真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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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以色列人
馬太19:8 耶穌說,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 所以許你們休妻. 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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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喜悅的是你們這些虐待老婆不尊重女性的頑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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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牧師或基督徒因為謹守所謂的"高尚"真理誤導很多受虐基督徒女性遭到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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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何為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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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我們只認定耶穌說淫亂的才可以離婚, 那我們就可以問這些這麼堅守律法的新世代的法力塞人
何為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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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 當一個男人看到一個婦女, 想要跟她上床, 就已經是犯了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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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那些持守非淫亂不可離婚觀點的人, 請問你們這一條有沒有犯過呢?
還用回答嗎?
那你們的老婆是否可以離開你們再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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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守這律法中的某一條, 其它也都要守
只要你在律法之下, 你就是要全部都守
如果你在恩典之中, 你就不在律法之下
就是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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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不是說你可以隨意忘形
因為真正在恩典裡的人, 反而行出來的都合乎律法
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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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撒馬利亞井邊的婦人
這本書裡寫到另一個平常大家會誤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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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的撒馬利亞的婦人說, 妳已經有了好幾任丈夫, 而且現在有的丈夫不是妳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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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都以為耶穌是在責備這個婦人, 不檢點
也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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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也有另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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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回歸第一世紀的歷史與社會背景, 據說, 當時被休之妻很可能會重複被休
也就是說會有人 “賤價" 娶回來玩玩再拋棄
因為被休之妻比在集市裡賣的牛還廉價 (這可不是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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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位婦女可能多次被休, 無奈自己沒有生活能力, 因為社會不接受女性工作
只能為了生活一再的尋求男人的護闢, 所以最後這個不是她丈夫的可能只是不願意娶她, 但未必是搞外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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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為婦女後來說, “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
而且耶穌並沒有對她說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之類的話
(態度與對話內容與面對行淫中被抓的婦人態度不同, 當然跟這個女人不是以色列人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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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從神愛是人, 祂是赦罪的主 以及 祂賜我們新生命這一貫的神性來看
神並不是斷絕離婚之人的幸福, 更不是逞罰離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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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聖經裡設這些有關離婚的規定
其實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 而非綑綁
是受虐的女性有重新獲得幸福的機會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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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人種甚麼收甚麼, 除非是受虐性婚姻, 否則婚姻中的問題還是應該兩人同心解決
因為神原本的命定, 或是本意, 就是婚姻應該是一生一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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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吵架離婚, 只是會把問題帶到下一段婚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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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離婚不是不行, 但是正常情況下的離婚確實是對自己甚至家人的一種傷害
對自己的時光, 青春歲月以及心靈都是一種傷害
但這只限於正常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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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還有很多可以寫, 但是….. 個人觀點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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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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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Alice 說道:

    你開始 當婚姻輔導啦??

  2. 珮賢 Pearl 說道:

    喂!我看了第一點, 我覺得現代女性離婚後最好不要急著再嫁 先想一想自己是不是有問題,或哪方面的個性有偏差, 因為有些女性的個性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吸引有暴力傾向的人要先真對自己這一部分的個性得醫治釋放比較好

  3. クワトロ 說道:

    所以說要全部看完阿我後面有寫 "如果只是吵架離婚, 只是會把問題帶到下一段婚姻而已!!!"

  4. 珮賢 Pearl 說道:

    喂!我讀了第二點,我補充一點, 有些牧人還會說有暴力的人有鬼附, 所以要被害人堅強面對施虐者,甚至在當下奉主名趕鬼,這是害死被施虐者的一種方法(幫她解脫嗎? 死了還好,不死重傷更慘)其實施虐者如果已經針對被施虐者的信仰或理念發飆了,最好的是默默為自己跟對方禱告不要在大咧咧的反抗先逃過一劫,然後尋求離婚的可能比較好.當然很多的暴力傾向是鬼附, 但是 神不只給我們有勇氣面對魔鬼還給了我們智慧跟愛

  5. 珮賢 Pearl 說道:

    喂! 我讀了第三點,就想理九折的新的MSN title"自由真好 可以選擇不要做什麼真自由"

  6. 珮賢 Pearl 說道:

    我看完了! 你可以當一位好牧人.

  7. クワトロ 說道:

    我不想當牧師會老化的 會變得很固執會失去自由學習的動力會有太多女會友了麻煩阿

  8. Andrew 說道: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会有太多女会友这个担忧呢…..根本没可能发生…. 都清一色男的….

  9. Andrew 說道:

    分析的很好… 总的一句话, 不希望婚姻出问题的话, 就把婚姻交到神手中.婚姻不是 1+1=2, 而是0.5+0.5=1~~~~ 所以神才要创造女人来帮助男人.呃……好像跑题了~~~ 呵呵.

  10. クワトロ 說道:

    男女平衡吧我還擔心只有女會友呢

  11. 淑華 說道:

    癸克你真的很認真的看完此書也有很多心得分享真的給我們有很多的思考和在面對外邦人婚姻問題時有很好的探討

  12. クワトロ 說道:

    哈囉好久不見啦, 近來好嗎???嗯嗯, 我覺得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我這一篇blog步過……… 提供給有心人參考

  13. serina 說道:

    要講亂講亂教嘛~~ 那個張義X , (還是叫張X合? 忘了…) 果真第一名, 應是讀英文版聖經吧?! 也是沒讀懂啊. hahahahaha. 李老師, 快快操練教師的恩賜吧!!! 這樣可以造福人群喔 ^O^

  14. クワトロ 說道:

    he\’s still here….

  15. serina 說道:

    猴戲應該已經耍盡啦

  16. クワトロ 說道:

    光天之下無新事there\’ll always be new comers to be fooled by them

  17. K 說道:

    其实我还是跳着看了。。。。。

  18. クワトロ 說道:

    沒關西, 不免強…….

  19. ntkuike 說道:

    2012年4月19日更新+聲明

    最近聽了David Pawson牧師講的婚姻與離婚的講道 (Link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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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能說我之前的看法 (在下面) 太幼稚太不全面了
    如果帶給任何人任何錯誤的誤導, 請大家原諒, 有求主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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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June 說道:

    謝謝你的分享。它幫助我理清離婚在聖經上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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